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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示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16 10:2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于茂高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5号(邮编210024)

举报投诉电话

025-83725954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消防审验、招标投标以及燃气行业等实施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