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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14 09:0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阶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措施,认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市建委于20253月组织开展了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现将“四不两直”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四不两直”检查分2个检查组,于35日至17日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覆盖全市各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工程参建各方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情况,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交底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求落实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维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情况,智慧工地建设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

四不两直”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在受检项目中一定范围存在,请各工程参建单位、监管部门予以重视,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措施。

安全生产方面:部分项目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或专业不满足要求,塔吊司索信号工配备数量不足,塔吊司索、指挥人员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部分项目塔吊完成附着后未及时按要求检验、验收,采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智能施工升降机安装未按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管理,履带吊未办理使用登记;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或临时消火栓内无水,施工用电设备设置、电缆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不全,危大工程巡检工作不及时、不到位。

文明施工方面:部分项目施工作业期间未开启喷淋系统,施工道路硬化、场地清扫保洁、出场车辆冲洗不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张贴环保标识;部分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滞后,设备维护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未建立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查验制度。

三、通报项目

检查发现以下项目问题隐患突出,予以通报。

(一)NO.2024G51地块项目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绿滨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华岩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南京紫金研发创业中心雨花园施工总承包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紫金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普兰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NO.2024G2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瑞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煜瑾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平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中国矿业大学校友经济(南京)产业科创园一期项目暨双碳建筑与智能建造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沃矿古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圣海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五)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高淳新校区项目一期三标

建设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施工单位:江苏广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淳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相关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请监督机构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对通报项目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督促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增强现场管理力量,并严肃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相关工程监管部门于2025422日前将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置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

(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管理力量,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交底,严格危大工程和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确保重大风险受控;要学习宣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常态化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落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各工程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管职责,紧盯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针对性监督检查,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切实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