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南京市建委举办《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试行)》宣贯暨城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题培训,市、区两级城乡建设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约6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首先由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周连勇主任围绕立法背景、核心内容与实践要求三个维度,对《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开展专题辅导。周连勇主任从破解多头重复检查痛点、理顺检查工作机制、推进系统治理三个层面,深入阐释了我市以地方立法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涉企检查长效规范运行的必要性。周连勇主任重点说明“综合查一次”、双向预约检查、非现场监管等优化检查方式的举措,以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执法红线、企业诉求闭环处置等权益保障内容,为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适用《办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有益指导。
随后,市建委政策法规处分管负责同志对《南京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试行)》作深入解读。该方案明确了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管理架构与职能分工,部署市建委涉企行政检查19项具体任务,是细化落实《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破解涉企行政检查中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不作为乱作为、重检查轻服务等共性问题。《方案(试行)》依照市政府审定结果公布9个行政检查主体,明确了“谁能查”的问题;公布6大类覆盖14种类型企业的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查什么”的问题;结合城建领域特点,对检查计划制定、检查人员数量限定、年度最高检查频次、检查结果反馈作出系统规范,明确了“怎么查”的问题。同时,针对“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非现场”“邀约式”检查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方法,确保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通过执法服务承诺、涉企行政执法监测点、监督问效制度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倒逼行政检查主体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在保障行政检查质效的前提下切实为企业减负。
下一步,市建委将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及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最新部署,持续修订完善《方案(试行)》,加大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规范开展行政检查的指导力度,协同推动城乡建设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