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752/2022-6876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村镇建设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2-07-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调研组调研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农村住房;调研组;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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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调研组调研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省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调研组,由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周金刚带队,来我市调研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7月13日上午,调研组于南京市建委召开专题座谈会,详细了解南京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进展及现存困难,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指导意见。7月15日下午,调研组又赴我市溧水区里佳山村、南庄头村,现场踏看我市农房改善工作情况。市建委副主任徐淮舟及建设三处处长朱学敏全程参与督导调研工作。
调研组高度肯定了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前期工作部署及成效,并指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惠及全体农村群众,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南京市作为省会城市,应争作表率,示范引领我省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好统筹。以系统思维统筹好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工作,综合性、全面性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水平,加强市、区两级统筹,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督促指导作用。二是要摸清情况。以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做好农房改善底数核查,特别是针对1980年以前建的农房底数,应及时修正前期调查工作不全、不实等情况,坚持定期核查、动态调整的工作方法,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准确。三是要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同,坚持常态化、可延续的工作机制,对照工作节点,确保2023年6月前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危房整治,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户有意愿且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善,低收入群体危房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