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752/2023-2226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村镇建设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3-03-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调研组调研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工作;工作重点;刘涛;农房;台账;统筹;农村住房条件;指导性意见;处长;淳化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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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调研组调研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近日,省住建厅刘涛副处长带队调研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通过现场踏勘、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市建委徐淮舟副主任及江北新区、栖霞区、涉农五区城建局(住建局、建交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调研工作。
省联席会议调研组先后考察了江宁区麒麟街道黄盖头村、淳化街道柏墅社区的农房改善情况,对异地安置、异地重建、原址加固、原址翻建等类型的农户进行了入户走访。
座谈会上,省住建厅刘涛副处长指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惠及全体农村群众,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区责任部门应凝聚共识,齐心聚力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好统筹。以系统思维统筹好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工作,综合性、全面性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水平,加强市、区两级统筹,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相关部门通力配合,齐抓共管,发挥部门职能。二是要把握重点。198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是农房改善的工作重点,而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房作为考核底数,也应作为工作重点加快推动。应以住房安全为工作目标,精准聚焦、靶向施策。三要完善工作台账。应严格对照即将出台的省认定办法要求,建立区、镇街、村“一户一册”改善档案,保证台账资料内容充实、完整,实现工作闭环管理。四要强化管理定制度。应继续加强部门协同,谋划制定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逐项推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