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752/2024-4500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解读材料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4-05-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抽检;房屋建筑工程;管理规定;南京市;质量监督抽检;工程质量;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抽样;国务院办公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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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解读
一、编制背景
质量监督抽检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21年、2022年我委先后制定印发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和《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办法》,通过定项目、定参数、定数量全面强化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抽检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随着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近年来以提升城市品质为主的存量提质改造工程数量日趋增多,前期印发的《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以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为主,对改建工程缺乏针对性指导,未对装修改造工程涉及的加固等项目抽检要求予以明确。
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计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提出规定制定目的及主要编制依据;
第二条明确了实施对象;
第三条明确了监督抽检和抽样的概念、实施形式及要求;
第四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明确了检测机构检测要求;
第五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明确了随机抽样内容;
第六条明确了对抽查发现问题实施监督抽检的八种情形;
第七条明确了补办施工许可手续工程的,前期未正常开展监督部分的监督抽检内容;
第八条明确了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检要求;
第九条明确了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处理要求;
第十条明确了监督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求;
第十一条明确了监督抽检的相关资料应存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第十二条明确了本规定以外其他专业的监督抽检内容;
第十三条明确实施日期及,根据规范性文件要求确定了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