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7752/2025-45743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安全预警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25-07-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我市开展天然气入户安检和隐患消除工作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安检;燃气;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安全;燃气管理条例;居民用户;义务;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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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天然气入户安检和隐患消除工作
燃气入户安检是指燃气经营企业专业人员进入用户家中,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包括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灶具、热水器等,精准检测肉眼难以发现的微小漏气、管道老化、设备故障等问题。
入户安检是燃气经营企业的法定义务。《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管道天然气公司应当为居民用户每两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安检、为非居民用户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安检,瓶装液化石油气公司应当为用户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安检。
配合入户安检是燃气用户的法定义务。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履行安全用气义务。依据《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用户应当在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燃气和燃气设施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入户安检。
燃气安全关乎每一个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燃气入户安检工作是保障燃气安全使用的关键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