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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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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752/2026-0769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重点工作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6-01-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  号:     关 键 词:    执法;普法;执法人员;城乡建设;法治;法治思想;行政处罚;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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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南京市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持续强化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宁委法〔20251号)要求,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理论武装

(一)领导班子领学,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市建委党委和主要领导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开展两次专题学习,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重点学习内容

(二)压实领导责任,巩固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并主动接受监督,实现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有机统一,将法治要求全面融入改革发展、行政决策、应对风险、考核管理、业务处理全过程。委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守法实现常态化,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

(三)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更新2025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清单,明确学习范围、内容、时限与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整体提升行业领域执法实务的规范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强城建领域政策制度供给。高标准实施行业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亟须的“小快灵”立法项目。一是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南京市消防条例》修订,已于51日施行。二是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202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三是向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2026年度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旨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四是高质量完成《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实名到岗管理办法》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制定和备案。五是完成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相关立法建议提案的调研论证和办理答复。

(二)开展城建领域法规文件清理。方面,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对起草执行的3部地方性法规逐一研究提出清理意见。另一方面,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确保文件内容符合全面从严治党、权力规范运行和程序正当的要求。

(三)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规则》等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均由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四)强化法制审查,保障合法合规。对涉及我委的投诉举报和履职申请答复等具体行政行为开展合法性审查,规范权力运行。办理各类合法性审查46件,审查政府类行政合同156份。严格执行《南京市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复杂事项处理中的智库作用,推动法律服务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变。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执法效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市建委始终坚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组织全市城建系统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支部专题研讨等形式,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常态开展执法培训。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涵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执法技能等多个方面,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20学时,业务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6次,覆盖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完成全年全员轮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年审通过率均达100%三是大力提升实操水平。突出执法实务训练,定期组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编发《城建领域法律法规汇编》工具书,通过学习司法判例、组织庭审旁听,让执法人员接受“沉浸式”教育,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南京市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该《裁量基准》结合过错程度等因素37市设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精细化分解;大限缩原始裁量区间区间差值限缩3万以内条目占比88.9%裁量幅度更精准、可预期,有效避免“同案异罚”。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8项配套政策办法,对建筑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等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检查比例和频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管理,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与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制定监管任务,开展联合抽查;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模式创新,运用智慧工地、数字审图等8个数字平台开展远程监管,对符合要求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三是创新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在全省住建系统率先试点涉企行政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经营困难企业准予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对62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开展专项评估,累计减免罚款183.9万元;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制度,在市建委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渠道公示《廉洁执法及规范服务承诺书》90余份,对投诉举报即查即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方面,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梳理城乡建设系统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取消24项行政处罚事项、增加29项行政处罚事项,调整7项行政处罚事项,取消3项行政强制事项的建议。另一方面,加快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积极推广执法记录仪使用动态调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制定《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案审会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简易处罚案件办理的通知》,编制《南京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示范案卷》,为全市城建领域行政执法提供标准化指引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衔接

(四)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一是明确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结合城建重点工作和上一年度行政执法典型问题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通报执法监督中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提效三个方面,制定11项重点监督任务。二是实施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打破传统“事后纠错”的单一监督方式,将指导与监督嵌入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构建起“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问效”的全链条监督指导体系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按月开展案卷自查和评查,深入排查程序合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针对发现的共性及典型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验收销号”闭环管理。三是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纳入对执法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执法监督机构会同纪检机构形成监督合力,将行政执法监督与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衔接,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及时责令改正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以及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乱检查等情况,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达到“查究一个、警示一片、规范一域”的效果。

四、强化复议应诉办理工作,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面向市、区城乡建设部门行政执法人员,邀请市司法局专家以行政复议法修订为视角,系统剖析被纠错案件的特点与成因,对《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其内在关联性做权威解读,重点讲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与合法性审查实务要点,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二)依法妥善处理复议应诉案件案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履职申请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行政诉讼案件18件,收到行政判决(裁定)书16件。组织委领导、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观摩行政诉讼庭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案件一审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提升普法实效,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制。一是科学制定《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方案》,将普法责任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及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共性普法与行业普法内容,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实现精准普法、靶向发力。二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法律知识提升学习与答题活动,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月活动,举办《南京市消防条例》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等宣贯培训。三是打造法治宣传新品牌,精准剖析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审验等业务中涉法涉诉的难点与薄弱环节,面向全委工作人员制作50期“普法微课堂”,精准推送典型司法案例并附裁判要旨与法律分析,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统一执法尺度,实现“审理一件、指导一片”。

(二)加强社会面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地铁换乘站、工地围挡等公共区域及设施开展法治宣传,综合运用门户网站、LED电子屏、海报、动漫视频、图书角等多种载体,增强普法渗透力和影响力。二是优化“南京建设”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原创内容41篇,涵盖违规施工整治、打击欠薪等典型案例。开展2025年“城建少年·与法‘童’行”夏令营研学活动,协助开展南京市第三届“七彩夏日·与法‘童’行”青少年法治研学。

(三)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开展城市更新、燃气安全管理等政策法规培训二是结合重要主题日开展集中普法,在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等关键时点组织实地研学,运用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实现普法内容通俗化、可视化。三是积极依托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一线开展普法,联合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展“燃气安全进万家”公益宣传,组织“宁安薪”“蓝精灵”普法志愿者进企业、进工地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活动。

六、2026年工作思路与重点任务

2026年,市建委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法治南京建设目标,持续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强化执法监督,为全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持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依法治省、治市的部署要求,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班子学法、用法、述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不少于2次法治专题培训。

(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高标准推进《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修订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废止工作,推动制定《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完成《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规章调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应审尽审”,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率达100%

(三)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法治与执法业务培训,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办理能力。深化江苏省住建厅执法平台应用,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流程。提高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推行线上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紧盯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燃气管理、消防审验等重点领域,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制,加强党章党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及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普法月等主题活动,推进行业法律法规常态化培训。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维护“以案释法”“普法微课堂”,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推送不少于10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和不少于50期“普法微课堂”判例,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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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