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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建议提案落实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网站、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平台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25-83753488。
一、概述
一是以信息公开工作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反馈,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以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年初机构调整后,我委以网站建设为契机,对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复查,开设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数据查询,下载中心,主任信箱,在线访谈等政务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我委官方网站于今年9月1日上线试运行,10月份正式迁移至中国南京网站群。2016年我委新网站更新总量1139篇,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74条。
三是以重点领域公开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全面梳理各处室职责和行政权力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全委处室职责清单和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七日双公示”的要求,在建委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2016年已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7条,行政处罚信息34条。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情况、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积极发挥电视、电台、报纸、政务微博等媒体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取政务公开信息。今年组织开展了在线访谈1次、在《南京日报》城乡建设周刊采编出版48期50版,完成70个专题、160个城建动态报道;在《我们的城市》电视专栏策划、编辑204期,播出城建动态新闻420篇、专题节目58篇;在“钟山城建”政务微博组织发布原创微博772条, 微博阅读总量160万余次;在龙虎网“城建之窗”、南京电台“城建在线”同步推送报道;受理“网络问政”网帖110件、办结110件。
二是加强媒体互动,通过走进直播室、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实地采访等方式,进行合作宣传报道26次,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同时在委机关大楼设立了电子屏幕,及时公开我委工作信息。
三是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形势分析和宣传教育,现场指导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开展了以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和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针对重点时段和节假日,通过门户网站下发通知,督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管控,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做好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工作。2016年我委根据中巡组、住建部、省住建厅的相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南京市建筑领域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已经全部建立,共有4849家施工企业、195家监理企业、335家勘察设计企业、49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及30家房屋征收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2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85件,当面申请37件,信函申请20件。我委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畅通,在我委信访接待室设立现场申请点并有专人负责审核填写,我委的官方网站上也设立的网上申请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理流程办理每一件申请。为了协调我委各部门之间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住建委信息公开办理》一文,文中对于时限、各职能处室的职责以及相应的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能在法定期限内给予申请答复、办理过程符合要求。
“同意公开”的131件,占总数的92.3%,主要涉及拆迁许可、拆迁补偿等。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7%。
“不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0.7%。
在已经答复的142件申请中,有1件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0.7%,其中:
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为由否决公开的0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0%。
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00%。
从申请的对象看,公民申请142件,占100%,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0件,占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2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2016年度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建议提案落实情况
本委2016年度承办建议提案共62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41件。内容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廊、征收费用标准、文明工地施工等几个方面。
七、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统计期限为2016年1-12月,统计范围包括我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2、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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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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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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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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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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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8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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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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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