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字〔2024〕138号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处于夏季高温时节,工程建设正值施工高峰期,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各工程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温酷暑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压实安全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做好教育宣传,全面强化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管理,落实防暑降温和防疲劳作业措施,改善施工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二、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各施工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结合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实行“干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切实减少高温时段室外露天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日最高气温达到40℃及以上时,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7℃至40℃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二)加强作业安全管控。高温天气施工作业现场要采取有效通风、散热、降温措施,配备防暑、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严防人员中暑。要严格管控高温天气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安拆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作业环节,做好班前安全教育,调换身体不适于高温天气作业的施工人员。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高温时段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要严格落实人员防暑降温和安全防护措施,提高作业人员换班频次,缩短人员连续作业时间,安管人员要加强现场安全管控,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三)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高温天气火灾事故易发,施工现场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现场条件核查、人员持证上岗、作业过程监护要求;要加强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检查和维护,规范配置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工地宿舍内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禁止私拉乱接;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安全管理,设置专用库房妥善存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设置专用区域集中存放充电。
(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工地生活区、办公区要常态化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污水,工地宿舍要配置空调,施工区要设置休息凉棚、饮水点。要加强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工地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食堂环境保持卫生整洁,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食品采购、加工、储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五)开展防暑宣传教育。各施工企业要通过专题安全教育、悬挂宣传挂图、组织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教育,促使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掌握预防中暑、应对中暑的措施方法,提升高温时段作业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一旦出现人员中暑,能及时有效救助。
三、及时做好检查督促
(一)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避高温施工作业安排要予以支持。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带队检查本企业各在建项目落实高温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做好督促指导。
(二)各工程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充分利用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对高温时段现场作业情况开展远程抽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落实,要紧盯危大工程和高风险作业,切实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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