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2年11月对社会公开选聘的82名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聘期(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即将届满,为了继续规范全市征收评估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征收评估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委现对社会公开选聘新的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多年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屋征收、房地产、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熟悉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征收评估专业知识,胜任评估专家工作。
(二)热心且积极参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业以及专家委员会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征收评估指导和鉴定职责。
(四)曾经担任过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可优先聘用。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评审、正式聘用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三年。
三、报名方式
(一)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者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与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获奖文件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一并到市房屋征收指导中心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地 点:华侨路28号3楼305、308室
联系人:吴雅文、黄硕彦
电 话:84706599、84705518
附件:
1、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