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制度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6-14 10:2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第一条 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提供利用与销毁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确保其完整、系统和安全。第二条 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第三条 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第四条 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第六条 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第七条 每月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