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立足当下、着眼全年,全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近期,市建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建筑业提速增产的若干举措》。从五大方面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提速增产》: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出台《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建筑业能级提升和结构优化。以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出台《关于推进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加速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出台《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推行国有土地征收房票安置,助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发展。
二是优化降本增效举措。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实际自主选择是否单独发包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等,并按要求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市政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对符合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或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类型、类别情况,调整民工工资专户拨付比例。
三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市区两级挂钩服务机制,实行点对点、一对一上门服务;加强项目现场服务指导,对于重点企业及重点项目办理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全部加快办理;鼓励点建筑业企业与各集中建设平台、央企下属二级子公司建立联合发展战略合作模式。
四是加强市区监测调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建筑业目标任务和各板块建筑业工作目标,聚焦建筑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聚焦头部建筑企业和产值贡献大的重点板块,制定推进方案,强化目标任务分解,确保工作层层落实。
五是提振企业发展信心。落实激励政策,对符合企业资质晋升、争先创优、增产创收、规模量级提升等奖励条件的企业及时给予奖励。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政策原文可在“宁企通”平台“政策”专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