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阶段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开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工作安排,市建委于2024年3月组织开展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分两阶段。3月上旬分2个巡查组随机检查了24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3月下旬分4个巡查组随机检查了48个在建项目的文明施工情况,受检项目覆盖全市各区。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工程参建各方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和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五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情况,工地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动火作业“四个一律”、生活区“五个严禁”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防尘覆盖、场地硬化等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措施落实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巡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安全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安管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交底记录缺失;模板支撑、脚手架、卸料平台在杆件设置、固定方式等方面局部未严格按方案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使用中存在绳索器具保护装置局部缺失、作业人员空中出入吊篮、维保不及时等问题;基坑部分区域未按方案分层开挖、放坡;脚手架、基坑支撑梁上局部堆载;部分项目绑扎墙柱钢筋或安装加固模板时作业平台搭设不规范。
(二)工地消防安全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动火许可证不规范,未明确动火部位、作业内容,未将金属型材切割等无明火作业纳入动火作业管理,焊接作业现场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护还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可燃建筑材料堆放或加工区灭火器配置不足,部分灭火器失效;部分项目电动自行车未集中在专用区域停放、充电;部分项目宿舍窗户未拆除防盗栅栏,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私拉乱接用电设施的现象;少数项目施工现场或生活区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设施。
(三)文明施工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临时道路硬化不达标,道路积尘积泥清扫保洁不及时,现场未施工区域裸土覆盖和易扬尘物料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少数项目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要求开启喷淋、雾炮等降尘设施。
三、通报项目
巡查发现以下项目问题较为突出,予以通报。
(一)NO.2022G58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名晔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扬州市建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NO.溧水2021G19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京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三)NO.2020G114地块项目A地块
建设单位:南京宝龙英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津中羽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NO.2022G34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宁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浦口城南河NO.2021G53地块
建设单位:南京银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NO.2023G89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嘉泰筑茂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巡查发现的问题,我委已下发巡查意见书,请各工程监管部门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对通报项目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请各工程监管部门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复查处置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
(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危大工程管控,规范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等程序,分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关键节点核查和检查验收,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受控;要强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江苏省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指南》,严格动火作业全过程管控,深入开展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各工程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要求,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拧紧责任链条,切实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着力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