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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07 18:3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落实工地汛期安全管理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市建委于202458日至17日组织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查了24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覆盖全市各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1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个,轨道交通工程1个。检查内容围绕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实施、验收情况,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基坑支护结构质量、降排水措施、土方开挖施工情况,基坑监测开展情况,工地防汛责任体系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准备以及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防汛应急演练的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抽查地下管线保护四方交底、旁站监护等工作落实情况,危大工程排查和信息上报情况,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存在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管理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参加人员不全,施工、监理、监测单位重要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管理资料未能全面反映现场实际,危大工程方案交底、安全交底不到位,对危大工程日常巡检、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重视程度不够,检查记录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未编制基坑监测专项方案,基坑开挖条件验收、中间验收手续不完善或滞后。

(二)支护结构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基坑支护挂网喷浆施工不及时或钢筋网配置、喷浆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桩间渗水问题,个别项目桩间土流失严重;个别项目基坑支撑梁未按方案要求进行拆除,已切割支撑梁剩余悬挑部分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支撑;个别项目基坑已开挖至设计标高或存在超挖现象,剪刀撑、系梁等未及时架设。

(三)降排水措施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基坑周边未设置排水沟,或排水沟内杂物堆积、淤塞导致沟内积水无法迅速排出;基坑内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积水坑,坑内积水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抽排;基坑围护结构侧壁出现渗漏水时未采取引流措施,个别项目泄水孔堵塞或安装不规范。

(四)土方开挖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基坑土方开挖区域未按方案要求分层开挖、放坡,放坡开挖部位原状土未按方案要求及时硬化处理,个别项目坡脚被挖断,边坡存在滑坡、失稳的风险;部分基坑边堆放钢筋、机械设备、杂物等,影响基坑稳定;个别项目坑中坑侧壁支护方案不详细或未按方案实施。

(五)基坑监测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基坑监测频率达不到监测方案要求,监测点标识和保护措施不到位,监测点被覆盖、破坏后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恢复,个别项目监测报告显示被覆盖的监测点仍能采集监测数据;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施工监测。

(六)防汛及其他方面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防汛专项方案针对性不强,未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台账;部分项目未明确相关责任人任务职责,未针对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施工围挡等开展防汛防台安全检查,未组织有针对性的防汛应急演练。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临边防护局部缺失,特种作业人员审查、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无专人监护、动火许可证未明确动火部位或作业内容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通报项目

检查发现以下工程项目问题隐患突出,予以通报。

(一)NO.溧水2022G09地块项目1#-5#楼及地下车库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添晟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建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基坑放坡开挖分级、坡度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坡面未及时进行挂网喷浆处理,局部有土方坍塌现象;2.未按要求组织基坑开挖条件验收、中间验收,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监理单位参加人员不全,勘察、设计单位未参加;3.基坑内积水较多,未采取有效措施清排;4.基坑第三方监测频次不足,无施工监测资料,基坑监测点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标识不到位;5.部分落地外脚手架搭设在未挂网喷浆的基坑边坡上,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6.施工现场防汛检查和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设备。

处理意见:请溧水区城建局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河西南鱼嘴金融集聚区(NO.2016G97地块)F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润茂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基坑支护存在多处渗水点,未及时处理,基坑内积水未及时清排;2.基坑角撑多个轴力监测点被破坏,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3.土方开挖临时边坡坡度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局部存在垂直开挖情况;4.基坑开挖条件验收记录不完整,无基础验槽记录;5.电梯井、集水井处砖胎模受损开裂,存在安全隐患;6.混凝土支撑未按专项方案规定顺序进行拆除,支撑梁切割后悬臂端未设置支撑。

处理意见:请市质安站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科技研发楼01#楼、02#楼、地下室

建设单位:南京景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大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省建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基坑开挖至坑底,支撑立柱间剪刀撑未按设计要求设置;2.基坑部分区域土方开挖存在超挖情况,车行通道临时边坡坡度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土方开挖施工破坏部分降水井;3.基坑南侧地面未设置截水沟,坑边地面部分区域存在裂缝未处理,基坑边部分区域存在钢筋、钢管等集中堆载;4.基坑临边防护栏杆局部设置不连续或未有效固定;5.施工现场防汛检查和准备工作不到位,防汛抢险物资设备种类、数量储备不足。

处理意见:请江宁区城建局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龙潭新市镇二期保障房西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高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拆除的混凝土支撑梁未及时吊运,随意在地下室楼面堆放,增加集中荷载,支撑梁切割后悬臂端未设置支撑;2.基坑支护局部有渗水点,未有效处理,基坑边部分区域存在建筑材料等集中堆载;3.部分接受气焊切割作业安全交底的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书;4.现场多个乙炔瓶、氧气瓶随意放置,安全管理措施缺失;5.基坑冠梁上部采用砖砌挡土墙,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6.施工现场防汛检查和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设备。

处理意见:请经开区建交局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雅达高淳健康休闲旅游产业园A地块三期Ⅱ标段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雅达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百强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问题:1.基坑开挖至坑底,基坑支护未及时进行挂网喷浆;2.部分支撑梁底面垫层、泥土等杂物未清除,存在物体打击安全隐患;3.基坑边地面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截水沟;4.基坑只有1个上下安全通道,不满足紧急逃生要求,基坑部分区域临边防护栏杆缺失;5.地下管线四方交底资料不全。

处理意见:请高淳区城建局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和全面排查,并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委已通过检查意见书的形式下发,请各工程监管部门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对通报项目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挂牌督办,同时责令停工整改,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请各工程监管部门于2024618日前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和核查处置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我委将对通报项目进行跟踪复查。

(二)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各项要求,加强危大工程管控,规范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实施等程序,严禁无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施工、未经验收进入后续施工等行为;要高度重视基坑工程监测工作,采取各项措施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受控。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吸取近年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准备,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防御应对恶劣天气,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平安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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