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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29 14:46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宁建字〔2024216

各区建设(城建、住建)局,江北新区、经开区建交局,市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安委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我委于2024918日至30日组织开展了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围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含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安全防范,随机抽查了24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覆盖全市各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2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轨道交通工程1个;抽查塔式起重机19台、施工升降机15台、门式起重机2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项目5个、高处作业吊篮项目8个。

检查重点包括工程参建各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等规定的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专家论证、交底、实施以及危大工程验收、技术档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检测、使用、维保情况,高处坠落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安管人员在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部分项目相邻塔机垂直方向安全距离不足2m,个别项目存在塔机起重臂相互碰撞的情况;部分项目起重机械基础检测验收或承载力核算工作不到位,起重机械进场验收、安装前检查、维保检查等工作不到位,部分起重机械安装、附着或顶升加节过程中存在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说明书施工的情况,部分起重机械存在结构杆件变形、螺栓松动、钢丝绳锈蚀或断丝、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等问题;部分起重机械未安装或未启用司机身份识别系统,司机、信号司索工调整时未及时变更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人员信息。

(二)脚手架工程:部分项目脚手架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标准搭设,水平杆、剪刀撑、连墙件等设置不到位,验收不及时,悬挑脚手架底部脚手板未封闭,个别项目脚手架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要求;部分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支座预埋螺栓偏位,支座、提升机构等受施工污染,使用状态时提升机构未卸力,架体堆放杂物或用于支撑模板,架体局部悬臂高度超过限值;部分高处作业吊篮(多为非标吊篮)未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安装,个别吊篮使用前未验收;部分项目存在用吊篮运输建筑材料、作业人员空中进出吊篮等不规范使用问题,吊篮维保检查不到位,存在支座变形移位、配重破损、限位装置缺损、安全锁锈蚀失效等问题。

(三)其他方面:部分项目临边、洞口、楼梯侧边等部位未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门未有效固定,登高作业平台搭设不规范,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进场未申报,部分高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未规范系挂安全带;部分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监理单位参会人员不全,施工至关键节点未邀请方案论证专家到现场检查指导,方案交底未有效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司索、电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

三、通报项目

检查发现以下项目问题隐患较突出,予以通报。

(一)NO.2023G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家苑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盐城金玉满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思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NO.2022G65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大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育英第二外国语学校新浦路校区新建工程二标段(小学)

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NO.2021G112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星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栖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五)NO.2023G20地块工程

建设单位:南京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常州三建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发现的受检项目问题隐患通过检查意见书形式反馈相关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请监督机构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通报项目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增强安全管理力量,工程监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危大工程全过程安全管控,强化建筑起重机械以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等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认真执行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要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江苏省建筑施工高处坠落预防措施图集》培训学习,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工程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重点围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和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方面内容,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紧盯安全管理薄弱和问题隐患多发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和宣贯指导,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督促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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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