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办〔2026〕18号
江北新区、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深入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我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3日,检查重点主要围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内容。检查组成员由我委工作人员和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组成。检查组现场检查了23个在建项目,覆盖全市各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1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个,轨道交通工程1个。同时,检查组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近期市级非现场抽查问题清单,对部分项目扬尘污染管控工作情况进行了视频抽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以下问题在受检项目中一定范围存在,请各工程参建单位、工程监管部门予以重视,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措施。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或检查记录,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池等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未按标准配置;动火作业仍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善或现场核查、旁站监护不到位的情况,部分项目动火作业证未使用省住建厅最新规定样式,无监理审批签字;部分项目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使用管理不规范,施工现场吸烟、生活区私拉乱接、违规用电等现象仍有存在。
(二)建筑起重机械:部分项目相邻塔吊在垂直方向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起重机械基础检测验收或承载力核算工作不到位,使用非说明书中基础形式时未组织专家论证;起重机械进场验收、安装前检查、维保检查等工作不到位,部分起重机械安装、附着或顶升加节过程中存在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施工的情况,部分起重机械存在结构杆件局部变形、螺栓松动、钢丝绳断丝、安全装置缺损或失效、司机身份识别系统失效等问题。
(三)文明施工:部分项目场内道路积尘积泥,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建筑材料堆放杂乱。部分项目智慧工地建设滞后,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有的监控监测设备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
三、通报项目
检查发现以下项目问题隐患较突出,予以通报。
(一)南京市江宁老年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市江宁医院
施工单位: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江宁区城建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江苏赛佳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赛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京市盛金置业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溧水区城建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NO.2025G23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兴云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翔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方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玄武区建设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NO.2024G01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盛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南京思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建邺区建设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NO.2025G33地块项目(非现场抽查)
建设单位:南京源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栖霞区住建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六)电子科技产业制造基地项目(非现场抽查)
建设单位:南京智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继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鑫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请江北新区建交局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和复查,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检查发现的受检项目问题隐患已通过市安管系统交办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请监督机构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通报项目和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增强安全管理力量,工程监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请相关工程监管部门于1月30日前将通报项目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置情况报市建委质安处。
(二)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管人员到岗履职,严格实施危大工程全过程安全管控,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和使用安全管理,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各项措施要求,持续改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正值岁末年初时段,各工程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在建项目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落实防寒、防冻、防滑等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闭环整改,对现场管理力量薄弱、问题隐患突出或反复出现的项目要予以重点关注,加强检查督促和违法行为惩处,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