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在宁具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应上报“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月报、季报、年报)和“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季报、年报)-http://lwzb.jsstjj.cn/。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还应上报“住建部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统计系统” (月报)http://219.142.101.131: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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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
(一)注册填报
1.首次取得资质的新企业,需先参加统计培训。
2.统计培训原则上每月下旬安排,请新企业及相关企业关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获取《培训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培训结束后新企业现场领取“江苏省建筑业统计系统软件使用许可证”。
3. 新企业参加培训后,携带公司介绍信、培训发票、资质证书至相应主管部门(对应资质申请)获取企业代码及上级主管部门代码。
4.企业至“江苏省建筑业网统计信息频道”网站-http://
www.jstjbb.cn/,下载软件,注册登陆填报统计报表。
(二)数据报送要求
1.认真执行建筑业统计制度,逐月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2.数据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 “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和“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一致。
(三)报表补报和数据调整
自2019年8月1日起,季报、年报报送规定时间截止后,统计系统补报状态自动开启。需要补报或调整数据的企业应在“江苏省建筑业统计信息系统”中上传报表,并向相应主管部门递交《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承诺书》(文本附后)。市级审核通过后,省厅定期推送数据。
二、建设部门辖内企业(对应资质申请)
市市政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的市政企业。
市建筑节能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的混凝土企业。
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负责主城六区的装饰企业。
市建筑市场监督站:负责省属企业及鼓楼、玄武、秦淮、建邺区的企业。
栖霞、雨花、江宁、六合、浦口、高淳、溧水、江北新区主管部门各自负责本区的企业。
三、建设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具体科室 | 联系电话 | 地址 | QQ工作群 |
市建筑市场监督站 | 综合科 | 84632202 | 解放路44号南楼309室 | / |
市市政服务中心 | 市场一科 | 86996613 | 集庆门大街208号 | / |
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 企管科 | 83630012 | 广州路183号 | 51348030 |
市建筑节能服务中心 | 混凝土 管理科 | 84620326 | 秦淮区虎踞南路金墙大厦A405 | 805788552 |
雨花台区建管站 | 52881400 | 雨花西路103号4楼 | 104051596 | |
栖霞区住建局 | 建管站 | 85318142 85338039 | 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2831 | 239216293 |
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建管科 | 52763505 | 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508室 | 264145093 |
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 财务科 | 58152103 | 浦口区珠江路1号雍雅园606室 | 371944426 |
建管站 | 58151879 | |||
六合区住建局 | 建筑业发展指导科 | 57754958 | 六合区峨眉路302号 | 96752789 |
高淳区城乡建设局 | 建管科 | 57328936 | 高淳区镇兴路227号 | / |
溧水区城乡建设局 | 建管站 | 56221823 | 溧水区中山东路32号 | 131051574 |
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建管科 | 57795019 | 江北新区高新开发区高科一路2-2号北园大厦6203 | 492780410 |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 行业 管理科 | 83194566 | 玄武区珠江路63-1号交通大厦1903室 | / |
市园林工程管理处 | 市场科 | 83242967 | 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3004室 | / |
市水务局 | 基本建设和科技处 | 52367855 | 汉江路6号 | / |
四、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系统
企业入统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与注册地所在区统计局业务人员具体对接。其中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前一、两项必须是与建筑施工有关的项目;如不是,则要提供近一个季度的资产负债表等能证明主营是建筑业的相关资料并盖单位章。
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申请补报(调整) 年(年报) 季度建筑业统计报表数据。
我单位承诺将积极落实《建筑业统计报表报送承诺书》事项,在当前和今后的统计工作中,保证提供的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统计工作规范有序。提供的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是真实、完整的,与企业财务账目一致。
二、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各项统计管理规定,做到按时上报统计报表,不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坚持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统计工作由我单位统计人员独立完成,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确认,坚持抵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及时通过系统上传报送。
若违反以上承诺,发生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提供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违法违规情况,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法律和信用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