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4]3号)第九条: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时,可申请使用本企业保障金支付民工工资;
二、要件材料
1、《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支取申请表》
2、企业支取保障金申请报告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缴纳证明原件
地址:南京市八宝东街1号综合楼3楼
电话:84615503(市清欠办),84597800(财务)
附件:1. 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支取申请表
2. 企业支取保障金申请报告
3. 授权委托书
南京市清欠办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