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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问答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5 17:38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第一部分:工资保证金业务管理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答:工资保证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缴存的用于支付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资金。

2、施工企业何时需要缴存工资保证金?

答:施工企业进入南京市场,需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施工企业应在办理信用档案前按标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南京市现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是什么?

答:自2020年2月10日起,《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宁建建监字〔2019〕489号)正式施行。

4、什么部门具体负责南京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日常管理工作?

答: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服管中心”)受各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工资保证金缴存和支付等日常管理工作。

5、工资保证金缴存标准是什么?

答:自2020年2月10日起,施工企业根据企业最高资质等级缴存:

(1)总承包特级企业8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60万元、总承包二级企业40万元、总承包三级企业20万元;

(2)专业承包一级企业40万元、专业承包二级企业30万元、专业承包三级企业20万元;

(3)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按两倍标准重新缴存。

6、工资保证金以何种方式缴存?

答:施工企业应当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保函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

7、施工企业如何办理工资保证金缴存业务?

答:施工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业务,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1)线上:进入市服管中心网站(www.el-zf.cn),注册登陆“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上进行缴存业务申请,以下四项材料需一并上传:1)《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申请表》(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营业执照原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最高资质等级);4)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待缴存申请审核通过后,施工企业可在信息平台上打印《工资保证金缴纳申请通知书》,与金融机构联系办理保函开立手续。施工企业可在信息平台上实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展。

(2)线下:施工企业需准备以下四项材料:1)《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申请表》(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营业执照原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最高资质等级);4)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将四项材料原件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后代为录入系统。待初步审核通过,施工企业可在信息平台自行打印或前往窗口打印《保证金缴纳申请通知书》,与金融机构联系办理保函开立手续。

8、施工企业在工资保证金缴存业务办结后是否有业务凭证?

答:有。施工企业可在信息平台上查询或打印《保函受理回执单》。

9、如果施工企业在2020年2月10日(不含)前已按现金缴存了工资保证金,是否还需重新提交新缴存标准的保函呢?

答:需要。

10、如何退还施工企业2020年2月10日前缴存的工资保证金(民工工资保障金)?

答:施工企业重新按照新缴存标准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后,方可退回原已缴存的工资保证金。

11、原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在重新办理保函后,如何办理原缴存的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答:(1)施工企业提交保函后退还现金缴存的工资保证金需提交以下材料要件:

1)《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本年度已年检营业执照;5)缴纳证明原件。

(2)施工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

1)线上:进入市服管中心网站(www.el-zf.cn),注册登陆“南京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在信息平台上进行退还业务申请,(1)中5项材料要件需一并上传,等待审核通过后,将上述材料要件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后续手续。

2)线下:将(1)中5项材料要件直接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代为录入,等待后台审核通过后办理后续手续。

12、施工企业退出南京建筑市场应如何办理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答:施工企业撤离南京市、资质注销或者企业注销,并且满足在本市所承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满一年的,可在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办理退还手续,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或可直接线下递交相关材料要件至受理窗口。

退还业务办理程序可在市服管中心网站(www.el-zf.cn)“下载中心”查看。

13、南京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无差异化管理政策?

答:有。我市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管理制度,自保函提交之日起,连续3年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项目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可申请全额减免工资保证金,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市服管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以承诺代替缴存。

第二部分:保函管理

14、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开立机构有哪些?

答:开立机构应为南京市范围内经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保险机构,相关机构名录详见市服管中心网站(ww.el-zf.cn)“通知中心”,施工企业可在名录范围内自由选择。

15、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保险机构以何种方式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答:推行纸质保函电子化。

16、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受益人是谁?

答: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1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有效期是多久?

答:五年。

18、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到期如何处理?

答:施工企业应在保函到期30日前重新递交保函,到期未重新提交的,市服管中心变更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状态,并及时通报信用档案管理部门。

19、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什么情况下启用?

答: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市、区清欠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但逾期仍未支付的,市服管中心根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向开立保函的金融机构出具支付通知书,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三部分:其他

20、如果施工企业在2020年2月10日后未按新缴存标准重新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否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招投标?

答:原缴存过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应在2020年2月10日后及时办理保函提交手续。市服管中心将对施工单位分批通知完成提交保函退还现金的工作,在完成相关手续前,施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缴存信息不受影响,不影响施工企业招投标等使用。

21、如何查验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的缴存信息?

答:市、区各级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可在信息平台中“保证金管理”模块登陆查询施工企业实时缴存信息。

22、施工企业在缴存工资保证金后是否还有《缴纳证明》?

答:没有《缴纳证明》。其他部门、单位因需查看施工企业缴存信息的,直接按“20条”操作。

23、工资保证金业务咨询方式是什么?

答: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电话:68505122,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市服管中心电话:85382530,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