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资质备案事项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中办理,企业可从江苏政务服务省住建厅综合旗舰店进入。
二、净资产:达200万元及以上。新设立的,以注册资本为准;增项的,净资产以企业上传的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数据为准;
三、办公场所: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新设立企业属于自有产权的上传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上传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四、技术负责人:按照资质标准和系统要求如实填写;
五、技术工人: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和系统要求如实填写;
六、企业办理劳务备案前,需先进行企业信息维护。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管理人员、财务状况、申报联系人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无误;
七、如有咨询,请与所属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新申报企业请与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联系)。
附件:
部门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南京市建筑市场监督站 | 解放路44号 | 84632224 84598241 |
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 | 集庆门大街208号 | 86996612 86996613 |
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 | 广州路183-2号 | 83203156 83630057 |
南京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 | 虎踞南路30号A座 | 84580862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市场监管处 | 广州路183-1号 | 83278283 |